各班级:
为更好地开展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加强学风建设,积极营造勤学敏行、争先创优的良好校园氛围,引领全校学生崇尚荣誉、追求卓越、全面发展,大力传承和弘扬我校典型引路、榜样育人的优良传统,奖励在过去一年里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根据本学期的工作安排和哈尔滨工业大学2015—2016年度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2015—2016年度学生先进集体和学生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学生集体奖项:优良学风班、三好班级、三好班级标兵。
2.学生个人奖项: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3.教师个人奖项:优秀专兼职学生工作者、优秀专兼职学生工作者标兵。
二、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工作内容如下:
10月18日—10月20日 各院(系)下发通知、组织学生申报;学生申请;
三好学生评选班级按照分配名额进行评选;
优秀学生干部个人申请上报至各自辅导员处,学生会干部、学院社团干部个人申请上报至团委书记谭军华老师处。
10月21日上午11:30之前 申报各类标兵将申请表、相关材料交到各自辅导员处;
申请优干以及三好获奖同学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各项材料,纸质版交给各自辅导员,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打包文件发送到:hitcbxg@163.com(电子版命名方式:附件名称+学号姓名,压缩包命名:三好评优材料+班号)
10月22日—10月23日 学院组织标兵联评。
10月25日—10月28日 院系上报标兵材料,学校对候选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进行材料核实并组织标兵联评
10月28日—10月31日 院系审核、审批;候选名单公示、汇总、上报;
请各班级根据本次评优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评优工作,具体通知详见附件。
三、评选条件 1.优良学风班的评选条件 班级成员热爱党、热爱祖国,遵守校纪校规,维护校园稳定;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气氛浓厚;具有团结奋进的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班干部以身作则,在班级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1)本年度内全班无各类违纪事件发生,无一人受到各类处分。 (2)全班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5分。 (3)全班同学体育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 (4)全班在文明寝室评比中无不合格。 (5)全班学习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中排名比前一年有大幅度提高的班级可特别考虑。 (6)全班在校、院两级活动中的参与率达到90%以上。 2.三好班级的评选条件 班级成员热爱党、热爱祖国,遵守校纪校规,维护校园稳定;积极进取、奋发向上、文明诚信、团结友善;关心集体,团队意识强,在学校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有一个团结向上、积极肯干、以身作则、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威信的班级领导核心。 (1)本年度内全班无各类违纪事件发生,无一人受到各类处分。 (2)全班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75分。 (3)全班同学体育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 (4)全班在文明寝室评比中无不合格,并有80%以上的寝室被评为文明寝室。 (5)全班学习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位于前列,班级干部学习成绩达到或超过全班平均学习成绩。 (6)全班在校、院两级活动中的参与率达到90%以上,每学年组织主题教育活动5次以上。 3.三好班级标兵的评选条件 在三好班级(优良学风班)的基础上进行评选。 4.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 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尊师爱校,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热爱劳动;有高度的集体主义精神,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 (1)本年度内无各类违纪事件发生,未受各类处分。 (2)年度平均成绩高于80分,无不及格现象,课程学习结束的研究生要根据其论文进展和工作成效来考核。 (3)体育成绩高于85分。 (4)各类活动出勤率达90%以上。 5.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条件 (1)在三好学生的基础上进行评选。 (2)上一年度的平均成绩在82分以上;或研究生论文工作有突出成绩。 6.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条件 除具备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还应在政治思想上和日常学习生活中表现突出,群众基础扎实,信仰崇高、坚定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精神,有高度的集体主义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1)本年度内无各类违纪事件发生,未受各类处分。 (2)上一年度的平均成绩高于78分,无不及格现象,课程学习结束的研究生要根据其论文进展和工作成效来考核。 (3)体育成绩高于85分。 (4)优秀学生干部的申报者应是校、院两级学生组织中的负责人和主要学生干部,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主要干部,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在寝室文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寝室长也有资格参评此奖项。 7.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评选条件 (1)在优秀学生干部的基础上进行评选。 (2)上一年度的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或研究生论文工作有突出成绩。 8.优秀留学生的评选条件 热爱中国、热爱哈工大,在校期间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哈工大校规校纪,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热心参与公益活动、积极传播中外友谊者,优先考虑。 (1)本年度内无各类违纪事件发生,未受各类处分。 (2)上课出勤记录良好。 (3)考试成绩及格,综合评分成绩优良,课程学习结束的研究生要根据其论文进展和工作成效来考核。 (4)积极组织和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9.优秀专兼职学生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 (2)热爱学生工作,情系学生成长,经常深入课堂、公寓、班级,深入细致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并能提供有针对性地指导和帮助。 (3)学生工作业绩突出,工作理念科学,思路清晰,能积极探索工作新方式、新载体。严格落实学情报告制度,做好学业支持,学生学风优良,班集体建设、党建、公寓建设效果显著,先进个人和集体涌现。 10.优秀专兼职学生工作者标兵的评选条件 在优秀专兼职学生工作者的基础上进行全校联评。
1.请各班级严格按照学校评优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本次评优,务必做到程序规范、结果公正,如有弄虚作假,将给予通报批评。
2.请各班级于10月21日上午11:30点之前将各类评优登记表、评审统计表、以及标兵候选集体和个人的候选名单和事迹材料上报到辅导员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3.请各班级在上报表格(电子版和打印版)时,严格按照表格规定字号和字数排版上报,否则将不予审核通过。严禁更改表格格式。
4.评比办法及所需表格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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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