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学院团委按照学校《关于评选2016—2017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学院评选细则通知如下:
一、奖项分类
1、团支部:标兵1个;校本部4个;校区3个;
2、优秀个人:
①优秀团员,标兵1人;校本部24人;校区24人;
②优秀团干部,标兵1人;校本部12人;校区12人;
注:标兵类为校本部荣誉。
二、名额分配
1、团支部评选由大一、大二、大三年级各团支部申报,
大一“旗舰”班级建设中期检查的结果作为此次评选的结果;
大二、大三以年级为单位各自组织评选排序。标兵由学院依据评选顺序以及评选材料选定。
学院共计1个优秀团支部标兵,4个校本部优秀团支部,3个校区优秀团支部。
2、优秀团员标兵及团干部标兵:由学生申报,学院组织评选产生。
3、优秀个人(优秀团员、团干部):14级9个班级,每个班级1个校本部荣誉、1个校区荣誉,上学期三好班级标兵1413105班额外1个校区荣誉(9+10)。15级10个班级,每个班级1个校本部荣誉、1个校区荣誉,15国际学院1个校本部荣誉(11+10)。16级10个班级,每个班级1个校本部荣誉、1个校区荣誉(10+10)。16级研究生机械、船舶专业各1个校本部荣誉(2)。
剩余机动名额4个校本部荣誉和6个校区荣誉,分配如下: 14、15、16年级各1个校区荣誉;上一任团委学生会成员4个校本部荣誉、3个校区荣誉;机动名额由个人向相关负责老师申报,学院组织评选。
三、时间安排
1、4月1日,学院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五四评优细则,各团支部可进行查询。
2、4月1日-5日,申请团员标兵、团干标兵个人奖项的同学上交相应申报表和事迹材料,准备3分钟PPT演讲和2分钟答辩。
3、4月1日-5日,上一任团委学生会成员申请机动名额(4+3)的同学上交相应申请表,由学院根据上报材料评选确定公示,未评上机动名额的同学可在团支部参选。
4、4月1日-5日,各团支部组织申报集体奖项并上交相应申报表和事迹材料,准备5分钟PPT演讲和2分钟答辩。
5、4月7日,学院召开联评大会对个人标兵奖项进行联评,如落选可参与团支部的个人评选。
6、4月5日-10日,各年级召开评比大会进行优秀团支部的评选。
7、4月11日-13日,学院公示评选结果,所有获奖团支部、获奖个人完善并上报相应的表格材料。
8、4月14日,上报学校评选结果。
四、奖项设置1、集体奖项:
(1)优秀团支部标兵;
(2) 优秀团支部系列:
创新创业奖 铁肩道义奖 星光灿烂奖 团队春华奖
特殊贡献奖 我爱我家奖 百尺竿头奖 百炼成钢奖
阳光使者奖 冉冉新星奖 柳暗花明奖 自定义奖项
2、个人奖项:
(1)优秀团员标兵;
(2) 优秀团干部标兵;
(3)优秀团员系列:(要包括不低于20%的自定义奖项)
创新创业奖 铁肩道义奖 星光灿烂奖 团队春华奖
特殊贡献奖 我爱我家奖 百尺竿头奖 百炼成钢奖
阳光使者奖 柳暗花明奖 自定义奖项;
(4)优秀团干部:(要包括不低于20%的自定义奖项)
创新创业奖 铁肩道义奖 星光灿烂奖 特殊贡献奖
阳光使者奖 未来领袖奖 冉冉新星奖 自定义奖项
同时设立兼顾集体和个人的哈工大学生“五·四”奖章。(具体评选办法、评选标准见评选细则)。
五、相关要求
1、申报优秀团员系列、优秀团干部系列的个人:支部推荐:团支部召开支部评选会,向学院团委(总支)推荐优秀的团员或团干部;
2、成绩要求:个人奖项:2016春季、夏季、秋季学期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或综合排名在50%以外者不具备评选资格。其中考试成绩包括考试课和考查课成绩,不包括全校公共选修课成绩,成绩单以教务部门出具为准
3、个人或集体对于同一奖项系列只允许申报1项,并且优秀团干部系列和优秀团员系列不能兼报;
4、“五四”评优中先进集体的评选要结合优秀团支部(标兵)的争创工作,做到与学习型团支部建设、优良学风建设、加强团支部制度建设、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树立优秀典型等五个方面相结合;
5、申报标兵类奖项的候选集体或个人需附有事迹材料(电子版),要求材料准确,能够体现候选集体或个人的先进性,材料字数不超过1000字。以下奖项需附有事迹材料:“五·四“奖章、优秀团支部标兵、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
6、所有材料都要在规定时间内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申请表命名:申报奖项+学号+姓名,压缩文件命名:班号,过期不候。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不允许更改样表格式和字体以及大小。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交至研究院北323辅导员办公室各辅导员处。
共青团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