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经过学生申报、班级推荐、学院审核、评审领导小组评审,现把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27日至9月29日。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院北323),公示期间有疑义,请打电话0631-5687931。
获得2017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
14级:郭明洋、李永刚、刘江、滕非、姚新宇、冯佳奥、徐杰、吴志伟、许永林、李宏玉、刘红波、吕晓旭
15级:刘若水、苗森、杨万千、崔本城、马传周、王轩、杨放、张扬、曲晓晨、孙诗跃、桂茜春、赵振国、张钰东
16级:钱文超、公续荣、赵纪蒙、吴旭东、赵松山、张大鹏、蒲政福、宋增豪、律超恒、胡子槟、吕茂华、姚睿杰、雷丹、孔麒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