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学院团委按照学校《关于评选2017—2018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学院评选细则通知如下:
一、奖项分类
1、团支部:标兵1个;校本部4个;校区4个;
2、优秀个人:
①优秀团员,标兵1人;校本部24人;校区24人;
②优秀团干部,标兵1人;校本部12人;校区12人;
注:标兵类为校本部荣誉。
二、名额分配
1、团支部评选由大一、大二及大三年级各团支部申报,大一“金牌”班级建设中期检查的结果作为这次学院联评的结果;大二、大三学院单独组织联评排序(排序第一为标兵,各年级名额根据联评结果决定)。学院共计1个优秀团支部标兵,4个校本部优秀团支部,4个校区优秀团支部。
2、优秀团员标兵及团干部标兵:由学生申报,学院组织评选产生。
3、优秀个人(优秀团员、团干部):
15级10个班级,每个班级1个校本部荣誉、1个校区荣誉。
16级11个班级,每个班级1个校本部荣誉、1个校区荣誉,16级国际学院1个校本部荣誉。
17级10个班级,每个班级1个校本部荣誉、1个校区荣誉。
4、剩余机动名额4个校本部荣誉和5个校区荣誉,分配给学院各学生组织、社团,由学院学生组织成员个人向相关负责老师申报,学院组织评选。
三、时间安排
1、4月12日,学院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五四评优细则,各团支部可进行查询。
2、4月16日11:00之前,各班级上报每个班级的推选人员材料。
3、4月16日17:00之前,学院学生组织、社团成员申请机动名额的同学上交相应申请表,由学院根据上报材料评选确定公示。
4、4月17日,申请团员标兵、团干标兵个人奖项的同学上交相应申报表和事迹材料,准备3分钟PPT演讲和2分钟答辩。
5、4月17日,各团支部组织申报集体奖项并上交相应申报表和事迹材料,准备5分钟PPT演讲和2分钟答辩。
6、4月18日,学院召开联评大会对个人标兵奖项、团支部进行联评。
7、4月19-20日,所有获奖团支部、获奖个人完善并上报相应的表格材料。
8、4月20日,上报学校评选结果。
四、奖项设置
1.集体奖项
(1) 红旗团委(团工委、总支)标兵
(2) 红旗团委(团工委、总支)
(3) 先进团委(团工委、总支)
(4) 优秀团支部标兵
(5) 优秀团支部系列:
崇先尚优奖 团结奋斗奖 信念执着奖 创新创业奖 携手奋进奖
(6)十佳社会实践团队
2.个人奖项
(1) 优秀团员标兵
(2) 优秀团员系列:
勤学求真奖 明辨向善奖 笃实践行奖 双创先锋奖 自强不息奖
孝亲敬老奖 一诺千金奖 文体新星奖
(3) 优秀团干部标兵
(4) 优秀团干部系列:
笃实践行奖 善谋善为奖 勇于开拓奖
热心服务奖 双创先锋奖 人人点赞奖
(5) 十佳青年志愿者
3.哈工大学生“五·四”奖章
(具体评选办法、评选标准见评选细则)。
五、相关要求
1、申报优秀团员系列、优秀团干部系列的个人由团支部推荐:团支部需召开支部评选会,向学院团委(总支)推荐优秀的团员或团干部;
2、成绩要求:个人奖项:2017春季、夏季、秋季学期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或综合排名在50%以外者不具备评选资格。其中考试成绩包括考试课和考查课成绩,不包括全校公共选修课成绩,成绩单以教务部门出具为准
3、个人或集体对于同一奖项系列只允许申报1项,并且优秀团干部系列和优秀团员系列不能兼报;
4、“五四”评优中先进集体的评选要结合优秀团支部(标兵)的争创工作,做到与学习型团支部建设、优良学风建设、加强团支部制度建设、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树立优秀典型等五个方面相结合;
5.获得2017年省级优秀实践队的实践队有资格申报十佳社会实践团队,最后评出1个团队报校本部;获得2017年五星级志愿者荣誉的同学有资格申报十佳青年志愿者,最后评出1人报校本部;
6、申报标兵类奖项及十佳社会实践团队、十佳青年志愿者的候选集体或个人需附有事迹材料(电子版),要求材料准确,能够体现候选集体或个人的先进性,材料字数不超过1000字。以下奖项需附有事迹材料:“五·四“奖章、优秀团支部标兵、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
7、所有材料都要在规定时间内以团支部为单位上交,申请表命名:申报奖项+学号+姓名,压缩文件命名:班号,逾期视为放弃。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不允许更改样表格式和字体以及大小。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交至研究院北323辅导员办公室各自辅导员处。
共青团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