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2019届本科毕业生: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1号)和我校关于2019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通知的相关要求,为改善特困家庭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的就业创业环境,使其尽快实现就业创业,现就做好我院2019届本科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发放对象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
(1)低保家庭毕业生(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或低保对象身份认定证明,证明材料盖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或扶贫办的章);
(2)特困人员毕业生(民政部门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特困人员身份认定证明,证明材料盖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或扶贫办的章);
(3)孤儿(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儿身份认定证明);
(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民政部门出具的重点困境儿童身份认定证明);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仅限山东生源、可通过申报建档立卡号与山东省建档立卡数据库核验比对);
(6)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残联部门发放的残疾证,仅限毕业生本人或毕业生父母有残疾证);
(7)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仅限山东省生源)。
2、发放标准和时间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为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孤儿、重点困境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其他人员补贴标准为600元/人,每人仅限申报一项。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5月初完成所有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信息复核工作后拨款,学校在5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3、申报要求
申请该项补贴的毕业生认真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报送不及时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款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负责。本次申报全部为网上在线申报,不要求上交证照原件及纸质证明材料,尽量通过个人现有证照和通过网络核验来证明,保证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真实。如发现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追回的同时,学院将进行通报并将不良记录记入其个人档案。
4、申报程序
各团支部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sdgxbys.cn),毕业生使用填报生源信息时注册的账户登录网站,自愿填写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信息,形成《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毕业生下载并上交院系(一式两份)。
毕业生申报详细步骤详见附件1。
5、时间要求
(1)2月25日下午5点前,以团支部为单位提交《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2)2月28日前学院完成初审工作。
(2)3月1日学院提交《山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至就业中心办公室。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