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按照学校《关于评选2018—2019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学院评选细则通知如下:
一、奖项分类及指标
院系 | 优秀团支部标兵 | 优秀团支部 | 优秀团员 | 优秀团干部 | 优秀团员标兵 | 优秀团干部标兵 | |||
校本部 | 校区 | 校本部 | 校区 | 校本部 | 校区 | ||||
船舶 | 1 | 5 | 4 | 24 | 24 | 12 | 12 | 1 | 1 |
土木 | 1 | 2 | 2 | 12 | 12 | 6 | 6 | 1 | 1 |
注:标兵类为校本部荣誉。
二、申报范围
1、团支部评选由大一、大二、大三年级本科生各团支部申报,学院组织联评排序(排序第一为标兵,各年级名额根据联评结果决定)。学院共计1个优秀团支部标兵,5个校本部优秀团支部,4个校区优秀团支部。
2、优秀团员标兵及团干部标兵:由学生申报,学院审核资格后组织评选产生。
3、优秀个人(优秀团员、团干部): 16级、17级、18级本科生及18级研究生中,按期缴纳团费的团员青年,可由各团支部组织符合条件人选进行申报评选工作,其中本科生各团支部上报人数不得超过四人,研究生各团支部上报不得超过2人,并对上报名单进行排序。
4、学院各学生组织、社团,由学院学生组织成员个人向相关负责老师申报,学院组织评选。
三、时间安排
1、4月4日,学院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五四评优细则,各团支部可进行查询。
2、4月10日11:00前,各团支部以支部为单位上报每个团支部的推选人员纸质版(年级辅导员老师处)和电子版(jiangqi_hit@163.com)材料。
3、4月10日17:00前,学院学生组织、社团成员申请的同学上交相应申请表,由学院根据上报材料评选确定公示。
4、4月10日17:00前,申请团员标兵、团干标兵个人奖项的同学上交相应申报表和事迹材料,准备3分钟PPT演讲和2分钟答辩。
5、4月10日17:00前,各团支部组织申报集体奖项并上交相应申报表和事迹材料,准备5分钟PPT演讲和2分钟答辩。
6、4月11日晚,学院召开联评大会对个人标兵奖项、团支部进行联评。
7、4月12日,所有获奖团支部、获奖个人完善并上报相应的表格材料。
8、4月15日,上报学校评选结果。
四、奖项设置
1.集体奖项
1)红旗团委(团工委、总支)标兵
2)红旗团委(团工委、总支)
3)先进团委(团工委、总支)
4)优秀团支部标兵
5)优秀团支部系列:
崇先尚优奖 团结奋斗奖 信念执着奖 创新创业奖 携手奋进奖
6)十佳社会实践团队
2.个人奖项
1)优秀团员标兵
2)优秀团员系列:
勤学求真奖 明辨向善奖 笃实践行奖 双创先锋奖 自强不息奖
孝亲敬老奖 一诺千金奖 文体新星奖
3)优秀团干部标兵
4)优秀团干部系列:
笃实践行奖 善谋善为奖 勇于开拓奖
热心服务奖 双创先锋奖 人人点赞奖
5)十佳青年志愿者
3.哈工大学生“五·四”奖章
具体评选办法、评选标准见校网通知的评选细则。
五、相关要求
1、申报优秀团员系列、优秀团干部系列的个人由团支部推荐:团支部需召开支部评选会,向学院团委(总支)推荐优秀的团员或团干部;
2、成绩要求:个人奖项:2018春季、夏季、秋季学期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或综合排名在50%以外者不具备评选资格。其中考试成绩包括考试课和考查课成绩,不包括全校公共选修课成绩,成绩单以教务部门出具为准;
3、个人或集体对于同一奖项系列只允许申报1项,并且优秀团干部系列和优秀团员系列不能兼报;
4、“五四”评优中先进集体的评选要结合优秀团支部(标兵)的争创工作,做到与学习型团支部建设、优良学风建设、加强团支部制度建设、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树立优秀典型等五个方面相结合;
5.获得2018年省级优秀实践队的实践队有资格申报十佳社会实践团队,最后评出1个团队报校本部;获得2018年五星级志愿者荣誉的同学有资格申报十佳青年志愿者,最后评出1人报校本部;
6、申报标兵类奖项及十佳社会实践团队、十佳青年志愿者的候选集体或个人需附有事迹材料(电子版),要求材料准确,能够体现候选集体或个人的先进性,材料字数不超过1000字。以下奖项需附有事迹材料:“五·四“奖章、优秀团支部标兵、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
7、所有材料都要在规定时间内以团支部为单位上交,申请表命名:申报奖项+学号+姓名,压缩文件命名:团支部号,逾期视为放弃。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不允许更改样表格式和字体以及大小。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交至研究院北307室船舶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各自辅导员老师处;各级组织申报个人优秀的材料交至学院团委(研究院1号楼北307室)。
8、不是团员身份的学生(未交团费的团员和党员)不在此评选范围之列。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