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学院关于2019年度五四评优的通知
发布者:   编辑:海洋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04日

各团支部:

按照学校《关于评选20182019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学院评选细则通知如下:

 

 一、奖项分类及指标

院系

优秀团支部标兵

优秀团支部

优秀团员

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员标兵

优秀团干部标兵

校本部

校区

校本部

校区

校本部

校区

船舶

1

5

4

24

24

12

12

1

1

土木

1

2

2

12

12

6

6

1

1

注:标兵类为校本部荣誉。

 

二、申报范围

1、团支部评选由大一、大二、大三年级本科生各团支部申报,学院组织联评排序(排序第一为标兵,各年级名额根据联评结果决定)。学院共计1个优秀团支部标兵,5个校本部优秀团支部,4个校区优秀团支部。

2、优秀团员标兵及团干部标兵:由学生申报,学院审核资格后组织评选产生。

3、优秀个人(优秀团员、团干部): 16级、17级、18级本科生及18级研究生中,按期缴纳团费的团员青年,可由各团支部组织符合条件人选进行申报评选工作,其中本科生各团支部上报人数不得超过四人,研究生各团支部上报不得超过2人,并对上报名单进行排序。

4、学院各学生组织、社团,由学院学生组织成员个人向相关负责老师申报,学院组织评选。

 

三、时间安排

144日,学院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五四评优细则,各团支部可进行查询。

241011:00前,各团支部以支部为单位上报每个团支部的推选人员纸质版(年级辅导员老师处)和电子版(jiangqi_hit@163.com)材料。

341017:00前,学院学生组织、社团成员申请的同学上交相应申请表,由学院根据上报材料评选确定公示。

441017:00前,申请团员标兵、团干标兵个人奖项的同学上交相应申报表和事迹材料,准备3分钟PPT演讲和2分钟答辩。

541017:00前,各团支部组织申报集体奖项并上交相应申报表和事迹材料,准备5分钟PPT演讲和2分钟答辩。

6411日晚,学院召开联评大会对个人标兵奖项、团支部进行联评。

7412日,所有获奖团支部、获奖个人完善并上报相应的表格材料。

8415日,上报学校评选结果。

 

、奖项设置

1.集体奖项

1)红旗团委(团工委、总支)标兵

    2)红旗团委(团工委、总支)

    3)先进团委(团工委、总支)

    4)优秀团支部标兵

    5)优秀团支部系列:

    崇先尚优奖  团结奋斗奖  信念执着奖  创新创业奖  携手奋进奖

    6)十佳社会实践团队

    2.个人奖项

    1)优秀团员标兵

    2)优秀团员系列:

       勤学求真奖  明辨向善奖  笃实践行奖  双创先锋奖  自强不息奖  

       孝亲敬老奖  一诺千金奖  文体新星奖

    3)优秀团干部标兵

    4)优秀团干部系列:

       笃实践行奖  善谋善为奖  勇于开拓奖  

       热心服务奖  双创先锋奖  人人点赞奖

    5)十佳青年志愿者

    3.哈工大学生“五·四”奖章

   具体评选办法、评选标准见校网通知的评选细则。

 

五、相关要求

1、申报优秀团员系列、优秀团干部系列的个人由团支部推荐:团支部需召开支部评选会,向学院团委(总支)推荐优秀的团员或团干部;

2、成绩要求:个人奖项:2018春季、夏季、秋季学期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或综合排名在50%以外者不具备评选资格。其中考试成绩包括考试课和考查课成绩,不包括全校公共选修课成绩,成绩单以教务部门出具为准;

3、个人或集体对于同一奖项系列只允许申报1项,并且优秀团干部系列和优秀团员系列不能兼报;

4、“五四”评优中先进集体的评选要结合优秀团支部(标兵)的争创工作,做到与学习型团支部建设、优良学风建设、加强团支部制度建设、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树立优秀典型等五个方面相结合;

5.获得2018年省级优秀实践队的实践队有资格申报十佳社会实践团队,最后评出1个团队报校本部;获得2018年五星级志愿者荣誉的同学有资格申报十佳青年志愿者,最后评出1人报校本部;

6、申报标兵类奖项及十佳社会实践团队、十佳青年志愿者的候选集体或个人需附有事迹材料(电子版),要求材料准确,能够体现候选集体或个人的先进性,材料字数不超过1000字。以下奖项需附有事迹材料:“五·四“奖章、优秀团支部标兵、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

7所有材料都要在规定时间内以团支部为单位上交,申请表命名:申报奖项+学号+姓名,压缩文件命名:团支部号,逾期视为放弃。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不允许更改样表格式和字体以及大小。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纸质版材料交至研究院北307室船舶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各自辅导员老师处;各级组织申报个人优秀的材料交至学院团委(研究院1号楼北307室)。

8、不是团员身份的学生(未交团费的团员和党员)不在此评选范围之列。

 

 附件:各奖项评优表格.docx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201944



编辑审核:海洋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