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级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公示
发布者:崔莉   编辑:海洋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6日

  学院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关于印发《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修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对2018级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本科生进行了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针对本次公示有异议的请联系辅导员崔莉,办公地点研究院北323,公示期时间为202196-202198日,公示情况见附件。


2018级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创新创业学分认定(2021.09).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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