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规范同学们的课堂行为,促进我院良好学风的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特制定《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课堂考勤细则》,望各班同学仔细阅读,严格遵守,打造文明、高效课堂。
一、每周不定期考勤,时间为课前五分钟或课间五分钟,严禁迟到或旷课。
二、考勤时,请携带一卡通、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考勤人员签到;否则,视为旷课。
三、严禁冒名顶替行为。如若发现,顶替者与被顶替者一同视为旷课,情节严重者给予记过处分。
四、请假、免修或因其他正当缘由未到者,应出示假条、免修证明等相关证明,否则视为旷课。
五、自觉保持考勤秩序。扰乱考勤秩序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记过等处分。
六、严禁考勤人员徇私舞弊,如若发现,严格纠察相关人员责任。
七、如若发生一卡通临时丢失或其他突发情况,须有班长、学习委员、本人三方签字证明,否则视为旷课。
八、每周查勤情况会在次周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如有疑问请在两个工作日内到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申诉。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2014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