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单项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者:周光凯   编辑:海洋工程学院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4日

单项奖学金是用于奖励在社会兼任工作、社会实践、学习成绩、体育运动、艺术活动、新闻文学、英语竞赛等某一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本科学生。单项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

1.奖学金比例与金额

单项奖学金总的评定比例为学生人数的10%,奖学金为100元,其中8%由院系评定,2%由学校评定。院系评定的项奖学金,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各类项奖学金的比例和评定细则,评定比例和细则要向学生公布,学校备案。学校评定的项奖学金,主要设立校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校各类学生组织的优秀学生干部。每位学生最多可同时获得两种不同类型的单项奖学金。

2奖学金类别及评选条件

1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

担任校共青团、学生会以及其他学生组织的干部和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担任院系共青团和学生会的干部以及团支部干部、班级干部(包括寝室长),任期满一学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在大学生素质考评中,其组织管理能力考核等级为优秀。

2社会实践奖学金

积极参加教学计划以外的社会实践活动,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作出突出成绩;或参加教学计划以外的社会实践活动收获大,提交水平较高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或社会实践总结报告。

3)学习优秀奖学金

未获优秀学生奖学金而一学期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或单科成绩特别突出。

4)学习进步奖学金

一学期平均成绩在班级进步10个名次以上(含10个名次)。

   5)体育运动奖学金

在校级体育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6)艺术活动奖学金

    在校级文艺比赛、辩论比赛、演讲比赛以及其它艺术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7)新闻奖学金

在校级报刊、新闻网发表长篇通讯(800字以上)3篇,或在校级报刊、新闻网发表消息8篇。

8)文学奖学金

在校级征文活动中获一等奖或在校刊上发表文学文章3篇。

9)英语奖学金

     在校级英语学习竞赛中成绩突出。

10)其他奖学金

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3.评选办法

1)本奖学金在每年的三、九月份与优秀学生奖学金一并进行评定。

2校团委负责主持校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系团总支汇同辅导员主持全系的单项奖学金评定工作。

3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评定,不需学生本人申请,由校团委或系团总支汇同其他部门、有关人员根据工作考核情况确定,其它单项奖学金均需申报,申报时,学生本人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系团总支评选后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所有获奖学生名单需报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审定、院系内公示,由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并备案。

船舶工程学院单项奖学金申请表.doc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20141024

编辑审核:海洋工程学院